本文摘要: 4日晚间,泰禾集团公告称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泰禾投资持594,400,795股公司股份已被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失效,占该股东所所持股份比例的97.54%。
4日晚间,泰禾集团公告称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泰禾投资持594,400,795股公司股份已被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失效,占该股东所所持股份比例的97.54%。此前于2019年6月25日被失效5,000,000股,占到其持股份的比例为2.46%,占到公司总股本的1.21%,失效申请人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泰禾投资持有人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到公司总股本的48.97%,截至本公告日,泰禾投资总计被失效的股份数为609,400,795股,占到公司总股本的48.97%。
泰禾集团回应,泰禾投资股份被失效的原因为就其他公司债权债务出让事项获取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债权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决失效等值资产;泰禾投资因上述事项牵涉到的借贷债务为人民币2亿元,近大于泰禾投资上述被失效的股票价值;泰禾投资本次所涉及的债务纠纷金额较小,且该等纠纷与泰禾投资自身经营并无关联,仅有系由出于担保责任而产生。
本文来源:米乐|米乐·M6-www.gxcp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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